数字乡村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数字乡村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等文件,按照“3516+N”的建设思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打造的乡村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为实现乡村振兴“两条底线、三项重点、一个加强”目标数字化赋能。
三个维度:
农业、农村、农民
五位一体: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一套平台:
数字乡村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六大业务:
乡村治理模块、农业全产业链大数据服务模块、乡村民生服务系统、防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系统、大数据可视化系统、数字乡村数据资源体系
N个应用:
按照地方个性化需求开发N个业务应用
1、乡村治理模块
提供基层党建、乡村治理、平安乡村、合作社管理、产权管理等模块的数字化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与治理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2、农业全产业链大数据服务模块
开发智慧农业生产管理、质量安全追溯、农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专题应用,构建农业生产、销售物流、质量溯源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数据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产业集群发展、销售降本增效,推动农业种植生产与第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3、乡村民生服务系统
整合社会救助、农业气象、医疗保障、村务监督等功能服务,推动各类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乡村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实现乡村生活与数字服务相融合。
4、防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系统
紧盯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常态化监测,通过农户申报、基层排查、部门筛查、监督研判四种方法及时发现风险对象,协同多种帮扶措施,全程跟踪记录考核,守底线、强保障、促产业、稳就业。
5、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从农民、农村、农业三个方面,动态化、立体化、可视化实时展示农民生产生活数据、农村发展数据、农业发展数据,为领导综合研判乡村发展态势、农业产业增长指数、富民发展指数提供科学依据。
6、数字乡村数据资源体系
通过整合乡村治理、农业产业、民生服务、政务服务、地理遥感等多源数据,构建数字乡村数据资源体系,实现数据资产统一的质量、共享、安全、交换管理,完善数字乡村大数据服务,构建各类业务应用的数据资源基础。
1、提升数据基础设施集约利用水平
整合现有基础数据,建立数据采集及更新机制,提高公共基础数据库覆盖率,搭建公共信息平台,为智慧应用提供有效的服务支撑。
2、提高公共服务均等水平
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和为民服务站点资源,建成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公共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全覆盖、全天候的服务。
3、提升乡村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全区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实现乡村管理服务网的纵向联通,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乡村管理服务体系。
4、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实施特色农产品电商工程,完善农业溯源体系,再辟富农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