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案件查询系统,是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全局、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作出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环节。
“司法机关案件信息共享大数据管理平台”是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针对司法案件进行查询和管理建立的数字化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案件相关人员可对案件进行操作查询,进一步推进院方的检务公开。它通过各种数据的及时更新,方便对案件线索的监控管理,以及对案件线索数据的统计,实现对案件线索数据的准确、高效的管理。它也是推进“阳光检察”工作,亲民便民的重要举措,更是捡查机关未来案件查询管理的重要工具
该平台主要适用于省、市、县/区各级检察机关。
产品功能结构图
1、系统管理:系统基础数据设置、用户管理、权限(角色)管理、业务数据字典管理等。
2、案件信息录入管理:对案件信息的增删改查。
3、查询人员信息登记审核:对查询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审核。
4、系统报表:系统对查询人员查询信息进行记录归档,可进行月度、年度、自定义时段、自定义条件生成统计报表。
5、前台查询:前台用户查询案件信息,系统对其查询行为进行记录。
6、身份证信息读取、记录:需要对身份证读卡器原有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连接数据库,读取信息并记录到系统。
7、系统查询:系统查询手续简单,查询方便快捷。建立“一次性手续”查询制度,对前来查询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及与案件相关人员只需一次提交案件相关的基本资料,办案工作人员登记审核。
8、业务办理:审核后查询人员随时都可以拿自己的身份证在触摸屏上查询相关案件信息,不需再提供证件和案件资料让案件工作人员翻阅查询。这样提高了案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也方便了案件相关人员能实时的了解到自己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度和情况。
9、系统部署:可以部署到专网或者外网平台上,进行案件信息查询以提高检察院行政效率,更好更快的服务群众。
10、用户权限:主要包括系统超级管理员、系统业务维护人员、案件办案人员、前台查询人员。
(1)系统超级管理员:全局权限,前面已有描述,这里不再赘述;
(2)系统业务维护人员:案件信息的增删改查、查询人员信息登记审核;
(3)案件办案人员:对自己办案信息的增删改,全部案件信息的查询。
(4)前台查询人员:对关联案件信息的查询。
1、用户管理:用于管理平台工作人员。
2、权限管理:不同管理者有不同的权限,可以操作不同的功能模块。
3、查询人员:用于管理管理案件相关人员信息。
4、案件关联:用于查询人关联案件,查询人只能查询跟自己关联的案件。
5、数据备份:实时备份数据,防止丢失。
6、案件管理:用于不同类型的案件管理,添加、审核、批注等操作。
7、查询报表:用于对查询记录的统计及数据的分析。